文创创记>网游竞技>偷腥年代 > 第七百六十一章 为什么要救我?
    从兰州到榆中县并不远,也就一个小时的车程左右。刘志远带领的有两名新一代的直系,都是经过魔鬼式训练毕业出来的,和张莫谦他们一样,身手高超。而剩下的六名,是部队的旁系人员,不过他们的身手同样高强,是从华夏尖端的特种大队中挑选出来的,对付一般人完全不成问题。

    刘志远他们定位了张莫谦的位置之后,在他的带领下,一行九人朝着关押张莫谦的那间屋子快速移动。

    不过,在距离那间屋子大约五百米左右的时候,刘志远突然挥了挥手,示意众人停下。

    “刘哥,出什么事了?“

    “我们被发现了?”刘志远不愧是兰州地区的负责人,十分敏锐,一下子就嗅到了空气中不同寻常的地方。

    “哼,人数还不少!”

    刘志远冷哼了一声,压低声音道:“小毛,小方,两点钟位置,十点钟位置。“”明白!“

    两人是新一代的直系,和刘志远属于一届,彼此之间相互了解,有时候刘志远的一个眼神,他们便明白是什么意思。

    于是,两人快速朝着两点钟和十点钟的位置冲去。”我们走!“

    刘志远挥了挥手,带上剩下的六人,朝着五百米远处的屋子冲去。

    张莫谦,你这小子要坚持住啊!

    屋内。

    张莫谦双手举手,好像投降一般,和公孙晴晴一起从卫生间里走了出来。

    面对他们的,自然是以约翰逊为首的四人,金鸡和蜈蚣被张莫谦踢飞的桌子砸伤了,金鸡的脸上还挂了彩,而蜈蚣感觉自己的手臂也是疼痛不已。至于被张莫谦用笔记本电脑砸的小兔,反而还躲开了,没受什么伤。

    此时,除了约翰逊手里没有任何武器,小兔手里紧握着手枪,指着张莫谦的脑袋,而金鸡手里更是拿着冲锋枪,只要张莫谦敢动一下,那么子弹就会扫在他的身上。

    而蜈蚣手里也拿着枪,不过他并没有把枪对准张莫谦,而是对准了公孙晴晴。其实这样做,他是为了防备张莫谦,他们都知道张莫谦能力太强,dh114在张莫谦的身上竟然只有两天多的效用,这足以证明这小子不简单了,用枪指着公孙晴晴,令他有所忌惮,不敢乱动。